政务公开规范 OHGK 2401—2018 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务公开工作规则(修订版)
2018 - 07-29发布 2018 - 07 - 29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
本规范按照《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规范编写规则》(ZJGK 1002-2018)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起草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晓千、孔祥威、詹约丹、沈珍珍、阮慧君。
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务公开工作规则(修订版)
本规范规定了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务公开的术语和定义、工作要求、工作内容、监督检查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务公开工作。
为推进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规范操作、公正用权、文明服务,做到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确保人民群众对该领域事项知情权,制订本规范(具体公开要求见附录A,具体业务流程参见附录B)。
危险房屋
房屋结构体系中存在承重构件被评定为危险构件,导致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
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政务公开
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等保密范围以外的信息。
政府信息
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瓯海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务公开的决策和领导机构,按照省、市两级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负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下发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制订本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
——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制度和公开工作制度;
——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困难家庭改造工作资金及政务公开相关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监督本辖区内相关单位推进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和相应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检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和政务公开实施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总则》(ZJGK 1002-2018)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主要负责:
——区住建局为瓯海区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协调、政策起草、政策发布、发布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公告、困难家庭危房鉴定、农房风貌研究和设计、建筑工匠培训、鉴定机构管理,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困难家庭改造对象的认定,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农村困难家庭改造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等,并做好本领域相应职责范围政务公开清单、方案、目录和指南,并及时维护更新;
——区民政局负责农村困难家庭资格认定审查,协助区住建局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农村困难家庭改造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等,并做好本领域相应职责范围政务公开,并及时维护更新;
——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残联)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资格认定审查,协助区住建局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农村困难家庭改造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等,并做好本领域相应职责范围政务公开,并及时维护更新;
——区财政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年度预算编制,拨付补助资金,并做好本领域相应职责范围政务公开,并及时维护更新;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总则》(ZJGK 1002-2018)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主要负责:
——设立农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与村镇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包括政策宣传、农村困难家庭房屋安全状况排查上报、督促村级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评议公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初审、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申请受理、组织现场踏勘联审、施工“四到场”管理、农村危房移位迁建用地审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结果审核、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到户等,同时将上述工作职责中产生的政务信息根据规范尽心公开,并及时维护更新;
——上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总则》(ZJGK 1002-2018)中规定的其他职责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公开内容应包括: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发布的关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制度、文件的全文。
法规政策制度应当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1方式公开。
公开内容应包括:补助对象、改造要求、补助标准、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内容。
农村危房改造公告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2方式公开。
公开内容应包括: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受理单位、申请材料、咨询及投诉电话。
5.2.1.3 申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名单
公开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家庭住址、贫困类型、房屋鉴定等级、不动产调查结果等。
申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名单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2方式公开。
公开内容应包括:村、镇街、瓯海区政府对申请人个人信息、家庭收入、劳动力状况等内容的认定情况。
农村困难家庭认定程序应由瓯海区民政局、区残联通过表A.2方式公开。
5.2.2.2 农村困难家庭名单
农村困难家庭名单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该类信息。
公开内容应包括:鉴定机构名称、资质、地址、联系方式等。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名录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2方式公开。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鉴定报告备案结果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该类信息。
公开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藏部分字符)、家庭住址、家庭人口(人)、贫困类型、现住房状况等。
村级评议结果应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表A.2方式公开。
公开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藏部分字符)、家庭住址、家庭人口(人)、
贫困类型、现住房状况等。
镇街审核结果应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表A.2方式公开。
公开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藏部分字符)、家庭住址、家庭人口(人)、贫困类型、现住房状况等。
应公开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计划,内容应包括:计划救助户数、救助金额等。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3方式公开。
5.3.2.1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进度审查结果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进度审查结果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该类信息。
公开内容应包括:救助资金拨付金额、拨付对象、拨付时间等。
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清单应由区住建局、区财政局通过表A.3方式公开。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管理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该类信息。
改造过程管理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该类信息。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验收结果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该类信息。
农村危房改造通用图集为省、市、区建设部门、规划部门编制的农房改造标准设计图。
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4方式公开。
公开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藏部分字符)、所属镇街等内容。
农村建筑工匠信息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4方式公开。
5.4.2.3 项目联络人、技术指导服务人员信息
公开内容应包括: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相关联系人、危改施工及验收相关技术指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项目联络人、技术指导服务人员信息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4方式公开。
公开内容应包括:投诉及建议渠道、投诉处理办法、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投诉及建议信息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5方式公开。
结果反馈信息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5方式公开。
公开内容应包括: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审计、督查情况通报全文。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审计、督查结果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6方式公开。
公开内容应包括: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政府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考核的内容及结果。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6方式公开。
5.6.3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基层政务公开评价考核结果
公开内容应包括: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政府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基层政务公开评价考核的内容及结果。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基层政务公开评价考核结果应由区住建局通过表A.6方式公开。
A附 录 A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工作日) |
1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相关法规政策制度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纸质媒体 3政务公开查阅点 4.村、乡镇街道公开栏 5.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表A.2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确定政务公开表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工作日) | |
1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公告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纸质媒体 3.政务公开查阅点 4.村、乡镇街道公开栏 5.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2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区民政局 区残联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纸质媒体 3.政务公开查阅点 4.村、乡镇街道公开栏 5.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3 | 申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名单 | 镇(街道) | 主动公开 | 村、乡镇街道公示栏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4 | 农村困难家庭认定程序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村、乡镇街道公开栏 3.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5 | 农村困难家庭名单〔含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特困供养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当地当年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家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 区住建局 | 依申请公开 | \ | \ |
6 |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名录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纸质媒体 3.政务公开查阅点 4.村、乡镇街道公开栏 5.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表A.2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确定政务公开表(续)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工作日) |
7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鉴定报告备案结果 | 区住建局 | 依申请公开 | \ | \ |
8 | 村级评议结果 | 镇(街道) | 主动公开 | 村务公示栏 |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9 | 镇街审核结果 | 镇(街道) | 主动公开 | 镇街政务公示栏 |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10 | 县(市、区)级审批结果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纸质媒体 3.政务公开查阅点 4.村、乡镇街道公开栏 5.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表A.3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工作日) |
1 | 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情况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政务公开查阅点 3.村、乡镇街道公开栏 4.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2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进度审查结果 | 镇(街道) | 依申请公开 | \ | \ |
3 | 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清单 | 区住建局 区财政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政务公开查阅点 3.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工作日) | |
1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管理信息 | 镇(街道) | 依申请公开 | \ | \ |
2 | 改造过程管理信息 | 区住建局 | 依申请公开 | \ | \ |
表A.4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管理政务公开表(续)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工作日) |
3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验收结果 | 区住建局 | 依申请公开 | \ | \ |
4 | 农房设计通用图集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纸质媒体 3.政务公开查阅点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5 | 农村建筑工匠信息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纸质媒体 3.政务公开查阅点 4.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6 | 项目联络人、技术指导服务人员信息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纸质媒体 3.政务公开查阅点 |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表A.5 舆情回应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工作日) |
1 | 投诉及建议内容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政务公开查阅点 3.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2 | 投诉内容的反馈情况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政务公开查阅点 3.网络传媒 | 7个工作日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反馈处理意见 |
表A.6 考核评价政务公开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工作日) |
1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审计、督查结果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政务公开查阅点 3.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考核结果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政务公开查阅点 3.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3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基层政务公开评价考核结果 | 区住建局 | 主动公开 | 1.政府门户网站 2.政务公开查阅点 3.网络传媒 | 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B附 录 B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流程见图B.1。
图B.1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