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大队、中心)、各镇街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安监所:
为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管,巩固全区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管理工作成果,突出问题隐患,聚焦风险防控,根据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化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的通知》(温应急〔2020〕18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二、检查重点
(一)未经许可、许可证过期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情况;
(二)是否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或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是否定期安全评价;
(四)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未执行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或者销售无“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
(七)未根据其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其作业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监控等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八)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九)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有关部门备案的;
(十)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三、行动措施
专项行动由区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和各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安监所)具体负责实施。各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安监所)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张贴公告、悬挂标语、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集中宣传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拓宽举报投诉渠道。要有效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拨打12350举报电话,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积极性。
(二)深入排查非法经营储存窝点。要广辟线索来源,狠抓执法检查,依法加大力度开展打击查处工作,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窝点。行动中,要集中优势力量,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场所、人员及涉案物品实施精确打击,坚决依法收缴非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动后,要加强情况监测研判,对查处的每一起案件,要查清涉案物品(原材料)的来源、流向,深挖线索,扩大战果。
(三)加大打击力度。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联合执法。同时要依法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人员构成犯罪的,按照《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追究刑事责任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意见》(温安监管〔2014〕49号)要求,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行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坚决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细致排查,严格执法。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清单“闭环”管理。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对失职的相关责任人员一律倒查追责。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依法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和关闭取缔,持续保持我区安全生产“严打”高压态势。
(三)统筹推进,加强督查。各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安监所)要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要保持打非治违工作的持续性和常态化,注意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于每月1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报表报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赵庆华,联系电话:0577-88525979。
附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报表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报表 出动执法 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 经营单位 (家) 查处违法 行为 (起) 查获非法 危险化学品 (公斤) 查获非法 烟花爆竹 (箱) 行政罚款 (元) 行政拘留(人) 刑拘 (人) 发放 举报奖励 (元) 填报单位:(盖章) 请各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安监所)于每月1日将此报表报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赵庆华,联系电话:0577-88525979。 填表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