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编制开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负责编制开发区的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专项规划;
组织实施区域内土地出让相关手续工作,编制工业用地供应计划;
负责统筹安排开发建设资金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负责区域内土地政策的具体实施;
负责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工作;
负责企业“零土地”技改的实施工作;
协助管理区域内国有不动产资产。
负责区域内能耗评价及准入工作。
负责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