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全区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按职责分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承担外派劳务相关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情况。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