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经研究,现将第一批社会救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该资金主要用于机构内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经费、临时救助备用金、社工站购买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建设等支出。
特困供养人员个人仍然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包含零用钱、门诊和服装费。机构发放资金包括伙食费、管理费共计1173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由供养服务机构统筹使用,可用于支付特困人员住院治疗的陪护费用。
请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 :2022年上半年瓯海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发放明细表.xlsx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