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公办幼儿园办园机制改革,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增强办学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瓯海区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瓯委改发〔2021〕7号)、《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2〕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将温州高铁新城第二幼儿园、温州市瓯海区帆海幼儿园、温州南部新城第三幼儿园、温州市瓯海区第十一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委托瓯海区范围内优质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公布温州高铁新城第二幼儿园等4所公办园委托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瓯教幼〔2023〕97号)精神,通过公开比选和结果公示,现将温州高铁新城第二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受托管理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1. 温州高铁新城第二幼儿园受托管理单位为“温州御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煦捷(该公司由新桥吉的堡艳洁幼儿园陈煦捷牵头成立)。
2. 温州市瓯海区帆海幼儿园受托管理单位为“融实教育科技发展(温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素云(该公司由瓯海区茶山中心幼儿园林素云牵头成立)。
3. 温州南部新城第三幼儿园受托管理单位为“温州心桥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盈盈(该公司由瓯海区新桥第一幼儿园徐盈盈牵头成立)。
4. 温州市瓯海区第十一幼儿园受托管理单位为“温州瓯海凯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云微(该公司由瓯海凯甸实验幼儿园有限公司曹云微牵头成立)。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