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工作的要求,更加有效地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深入持续做好我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现将《瓯海区中小学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中小学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工作要求,有效遏制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管理和校园内部管理,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持续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
三、工作任务
加强校园周边涉黑治安综合治理,严查校园周边不良青少年敲诈勒索、打架斗殴、欺凌学生、危害校园安全等行为;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改进和加强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参与黑恶势力犯罪;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严防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通过集中整治,严防发生校园欺凌案(事)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四、方法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中小学校长是学校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是直接负责人。
2. 学习宣传,动员部署。组织召开一次动员大会,校长亲自动员,明确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举报电话和联系人。
3. 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学校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单位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工作方案,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校园安全科。
(二) 治理阶段(11月16日-2024年5月15日)。
1. 集中开展教育。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以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为主题的“十个一活动”(一块宣传专栏、一张宣传单、一个举报电话、一个举报信箱、一次主题班会、一场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辅导或警示教育报告会、一堂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法制课、一次小手牵大手活动、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一次家长会),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和暴力常见的表现形式和应对方法,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家校沟通渠道,使学校能及时掌握校园欺凌和暴力线索和信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到学校开展辅导讲座。通过学校电子屏、致家长一封信、签订校园欺凌防治承诺书、家访、座谈、调查问卷、与班主任和教师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形成全社会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教育,提高教职工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2. 完善制度措施。明确教职工的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职责。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制度,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长效机制,结合校园周边“阳光区”创建,有效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和校园内部管理问题。
3. 加大预防力度。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校园周边不良青少年敲诈勒索、打架斗殴、欺凌学生、危害校园安全等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校园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要做到精细化解,把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联合公安等部门,以“创建校园是最安全区域”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严打涉校违法犯罪,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织密儿童健康成长的安全防护网,保护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对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家庭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严防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严防黑恶势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学校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4个100%”建设:专职保安员配备率100%,封闭化管理100%,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100%,“护学岗”设置率100%。
4. 及时查处问题。在课间、午休安排值班人员在操场、厕所、僻静角落等处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做好被欺凌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5. 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各校要积极与属地综治、派出所、司法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合预防、联合治理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
(三) 组织检查阶段(2024年5月16日-6月15日)。
1. 自检自查。各校要将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任务来抓,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积极开展自检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形成自查报告。
2. 专项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学校的专项整治工作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区教育局将对所属学校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学校组织整改,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3. 认真梳理总结。各学校在治理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归档各类资料,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按照“紧急信息”报送规定,及时上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学校,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要落实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工作经验总结,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总结上报区教育局校园安全科。
附件:
1. 附件1:瓯海区中小学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工作领导小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