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区领导部署,计划于4月21日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行动,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打击销售有关塑料制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或者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违法行为,落实分类主体责任、提升分类质量,全面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管理力度和成效。
二、行动时间地点
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于区行政中心2号楼720会议室集中,开展为期半天联合执法检查。
三、行动安排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带队,检查综合体、宾馆(酒店)等场所,各部门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能职责进行检查。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确定行动联系人,并于4月20日17:00前报送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金健力,联系电话:0577-88597002。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