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为什么要实施劳有所得专项方案?
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推动全区劳动者实现“劳有所得”迭代升级,加快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为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支撑。
Q2:本实施方案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新时代温州工匠培育,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形成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
Q3:怎么发展“稳就业”这个目标?
答:我们将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预计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动态保持在5%以下。
Q4:有什么举措鼓励创新创业?
答:我们将实施四大行动赋能创新创业。一是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深化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改革,推进区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完善重点领域价格监管联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二是实施融资服务提质行动,深化应用“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全面推动知识产权高效益转化运用。三是实施创新要素赋能行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强化质量、标准、品牌集成供给,塑造市场主体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四是实施成长培育提升行动,探索构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机制,加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研究和培育。预计到2027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将达到14件。
Q5:怎么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
答:我们将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计划,聚焦大龄、长期失业、低保低边、转岗待岗职工、持证残疾人等群体,组织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专项培训,加大公益性岗位储备,适度提高保障待遇,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就业行动等专项活动。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保持在100%。
Q6:零工市场未来发展如何?
答:我们将大力实施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积极组织开展零工市场建设,创建省级示范零工市场,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形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零工市场等相互补充的服务体系。到2023年底建成零工市场3家,争取创成省级示范零工市场。
Q7:劳动工资标准还会继续调整吗?
答:我们将持续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科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Q8:有效避免劳动纠纷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我们将持续推进“和谐同行”行动计划,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推广应用劳动合同“浙里签”平台,建立健全创建示范活动选树机制,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Q9:如何看待“农民工欠薪”问题?
答:我们将持续深化“温州无欠薪”行动。加大对涉薪易发领域和行业的日常巡查、监管规劝的工作力度,推进相关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地;加大对涉薪违法案件的打击处置力度,严防农民工合法薪酬权益受到侵害;加大对“码上维权·不再忧薪”云端维权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涉薪治理工作成效。
Q10:劳有所得工作体系是怎样?
答:由区人社局牵头成立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领域工作专班和专项工作组,加强对“劳有所得”公共服务领域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检查。通过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