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为更好推进各类教育工作,根据有关学校申请和相关科室审核,经研究,决定从年初安排的教育局事业保障专项经费(督导专项经费)中下拨2023年督学工作经费补助7.2万元,作为各督导片区学校的公用经费。请相关学校相应增加2023年“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资金预算指标。
附件:温瓯教计〔2023〕100号 附件:2023年督学工作经费补助明细表.xls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