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3-68176
  • 文件编号:温瓯教安〔2023〕212号
  • 主题分类:校园安全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08-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校涉生极端事件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4 11:28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 

为及时有效预防和高效妥善处置中小学、幼儿园等涉校涉生极端事件,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尊师强教”十大举措的通知》(温委办发〔2022〕60号)、《关于印发温州市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温政办〔2022〕21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3〕11号)精神,现就建立健全涉校涉生极端事件联动应急处置机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稳定工作要求和市委“平安温州”建设部署,以涉校涉生非正常死亡、个人极端案事件、群体性事件等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学校主体、快速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区、镇街、学校三位一体的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构建涉校涉生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防护网,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校涉生敏感案事件发生。 

二、主要内容 

坚持重大不稳定问题属地处置负责制,把涉校涉生极端事件作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事项进行联防联控,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镇街牵头落实、教育部门主动参与、职能单位紧密配合的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区镇街一体贯通、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重点把握四个环节:

(一) 应急响应环节。突出信息报送、预案启动、初期研判等重点,坚持区镇街联动、校地一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镇街接到学校、村社(网格)、公安派出所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基层“一三五”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逐级上报信息。对存在重大涉稳风险的涉校涉生敏感案事件,区委政法委要加强面上指导,协调相关职能单位会同属地镇街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各职能单位要按预案响应等级协同应急处置。

(二) 现场处置环节。突出现场救援、现场调查、秩序管控等重点,加强现场指挥调度,控制现场事态,努力保持现场平稳有序。镇街要发挥“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坚持主要负责人到场指挥,统筹调度各方力量,组建现场处置小组,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对于事态超出预期的,及时报告争取上级支援。公安机关接报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秩序维护、现场管控和调查取证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卫健部门要及时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开展现场救治,全力救治伤者。对于发生在校园内的事件,教育部门要积极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应急处置;涉事学校要迅速启动校园应急预案,做好先期应急和现场保护等工作。其他单位按要求参与现场应急、协同处置。 

(三) 协商调解环节。突出家属安抚、协商洽谈、司法调解等重点,讲究方法、注重策略、依法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镇街要会同教育、公安、司法、信访等单位建立协商调解小组,充分挖掘乡贤和社会贤达资源,及时组织双方代表洽谈、协商善后事宜,尽快疏导情绪、调解纠纷、平息事态。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家属思想疏导和安抚工作,倾听家属诉求,答复家属咨询和疑问。司法部门要引导学生家属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合理解决问题,对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的,督促双方及时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对于经调解后仍存在分歧的,引导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信访部门要参与所涉信访事项和人员的接访,协助做好思想疏导、劝解等工作。公安机关要实时关注过程动态,对于期间有矛盾激化迹象的,及时落实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四) 善后处置环节。突出事因调查、补偿救助、总结复盘等重点,坚持情理并重、快速落实,做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防止事态出现反弹。公安机关要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及时通报调查结果;对于构成案件的,按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处置。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复盘校内事件情况,对学校负有责任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没有责任的,协助做好保险理赔等事宜,给予人道主义帮助。镇街要会同相关单位汇总复盘事件处置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涉校涉生极端事件敏感性强、关注度高,极易酿成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建设“平安瓯海”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建立由区委政法委、教育局牵头,宣传(网信)、信访、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专班,进一步明确职责、打通关节、推进工作。要认真履行联动应急处置责任,坚决杜绝应而不急、联而不动等现象发生。对于不服从指挥和协调,未及时参与联动处置,或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推诿扯皮、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 健全风险分析研判机制。聚焦自杀倾向学生、校园及周边重大安全隐患、季节性学生伤害重点领域、校园群体性事件苗头问题和涉政安全隐患等易引发涉校涉生极端事件的重大风险,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原则上,区级层面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副书记召集的专题分析会议,分析阶段性校园安全形势,研判涉校涉生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部署阶段性防范工作。区委政法委要将涉校涉生重大风险纳入重大不稳定风险定期分析研判重点内容;教育部门要实行月分析研判制度,及时掌握涉校涉生风险动态,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 依法严厉打击“校闹”行为。对于学生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等“校闹”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打击惩处,坚决防止“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等现象发生。所在镇街要按“一三五”应急处置机制要求启动涉稳突出事件应急联动处置程序。公安机关接报后要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劝阻过激行为,制止现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四) 加强舆情引导和应对处置。加强舆情引导和应对处置。突出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舆情处置等重点环节,依托网络舆情“1+1+N”直联机制,建立健全涉校涉生极端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防止个别媒体和网民借机生事、恶意炒作,引发大规模网络舆情,扩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后,属地镇街要第一时间报告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客观报道,必要时组织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协同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指导和协助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公安机关要及时落地处置网络谣言。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师生言论引导工作,按要求适时公布或通报相关信息。 

附件:

1. 温瓯教安〔2023〕212号 附件1:瓯海区涉校涉生极端事件联动应急处置工作专班.doc

2. 温瓯教安〔2023〕212号 附件2:瓯海区涉校涉生极端事件联动应急处置流程图.doc

3.温瓯教安〔2023〕212号 附件3 :瓯海区级涉校涉生极端事件联动应急处置工作专班人员名单.doc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瓯海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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