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2019年5月24日修订)》(温住建发〔2019〕157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2]95号)文件规定,经区人才办、区住建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拟蒋雅丽等1人列为符合人才住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瓯海区委人才办,88538082;瓯海区住建局,88507576;瓯海区人力社保局,88505012,88527297。
温州市瓯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