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浙财教〔2011〕152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45号)文件要求,经幼儿监护人书面申请、所在联盟牵头幼儿园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报初审、区教育局审核,确定下列565名幼儿为2024年春季学前教育免保育费资助对象,公办幼儿园的幼儿按批准的保育费标准(省一940元、省二850元、省预二740元、省三675元)、民办幼儿园的幼儿按省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的标准675元/月免费4.5个月,资助总金额1865029元(见附件),其中在年初预算“学生资助经费—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中安排1811629元,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59号)中省补指标安排53400元,此项经费由区教育局通过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直接发放到幼儿本人的市民卡一卡通里。
附件:2024年春季瓯海区学前免保育费资助名单(附件涉及学生隐私不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