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市特殊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5〕42号)文件要求,经现场考察研究,确定瓯海区第二外国语学校、瓯海区第三幼儿园、瓯海区第十二幼儿园等三所学校(幼儿园)为2024年第一批建设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单位,每所学校(幼儿园)补助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经费10万元,合计补助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经费30万元。该项经费在年初预算“学生资助经费--特殊教育补助”中安排列支。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