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浙江省安委办、温州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根据《区安委会 区应急局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温瓯安委〔2024〕18号)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主题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全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人人会自救,个个会逃生”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师生安全素养,着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6月。
三、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人人会自救,个个会逃生。
四、活动内容
各校要以防范诈骗、反邪教、反恐、防灾减灾、防溺水、防暴力伤害、传染病防控、扫黑除恶、防拥挤踩踏、防触电、交通、消防、燃气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安全防护教育为重点内容,根据学生(幼儿)年龄特点和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 开展一次岗位安全职责培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校要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最新制定的《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清单》对安全管理干部、班主任、科任教师、实验员、卫生保健人员和食堂、宿管、保安(门卫)、水电工等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职责培训,专业岗位职工要持证上岗,广大教职员工要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具体操作要求,履行好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工作水平,构建安全工作全员参与、全员定责、全员管理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二) 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校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要求,全方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抓好学校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强化电动自行车充停整治,做到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区教育局将对寄宿制学校、九小场所、电动自行车充停等进行专项督查,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三) 开展一次安全知识专题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宣传主题教育、开展一次家庭安全隐患排查、绘制一份应急逃生线路图、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开展一次逃生自救“应知应会”知识竞答等活动。各校要通过LED屏、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等载体对全体师生开展安全专题教育,重点掌握防诈骗、反邪教、反恐、防灾减灾、防溺水、防欺凌、传染病防控、防拥挤踩踏、防触电、消防、燃气使用、电动自行车充停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鼓励师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学习、“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等全国性活动。各校要清醒认识做好师生安全防范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安排,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确保“人人讲安全”。
(四) 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各校要针对潜在的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适时组织防台风、防火灾、防踩踏、防地震、防溺水等应急疏散和自护自救演练,使师生熟悉各类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切实提高学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自护自救技能。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确保“个个会应急”。
(五) 开展一次“珍爱生命•安全同行”主题优秀作品评选。幼儿园组织开展主题绘画评比活动,中小学(含职专)组织开展主题作文和防溺水专题(感想、手抄报)评比活动,各校在评选基础上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优秀作品和参赛作品清单提交区教育局校园安全科,具体推荐要求和数量见相关附件。
五、活动要求
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校要将本次活动作为提高学生安全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活动结束后,请各中小学、幼儿园于6月21日前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填写《2024年瓯海区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汇总表》,并将相关活动照片及活动总结于6月21日(星期五)发到ohjyj419@163.com邮箱。
附件:
1.附件1. 瓯海区幼儿“珍爱生命•安全同行”绘画比赛方案.doc
2. 附件2. 瓯海区中小学生“珍爱生命•安全同行”作文大赛方案.doc
4. 附件4. 瓯海区“珍爱生命•安全同行”参赛作品清单.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