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改善我区学校办学条件,推进美好校园建设,根据各学校(幼儿园)申请和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核,经研究,决定下达瓯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第二批基建修缮资金预算指标159.52万元,资金来源于年初预算普通建设、修缮项目经费40.6891万元;省补资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义务教育领域“钱随人走”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66号)118.8309万元,请各单位相应增加2024年“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或“2290401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学校(幼儿园)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加强管理,确保年度计划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附件:瓯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第二批基建修缮资金下拨明细表.xlsx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