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确保义务教育集团校和“教共体”正常运转,全力推进我区“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生态改革,结合学校实际用款需求,经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补助经费112万元,“教共体”补助经费270.5万元。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补助经费资金来源于年初预算“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112万元。“教共体”补助经费资金来源于省补资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66号)87.5万元;年初预算“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183万元。其中温州市娄桥外国语学校通过区教育局下拨6万元,其他相关学校相应增加“205教育类”预算指标。
各校要及时关注预算指标情况,并按照经费使用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做好经费管理使用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1. 附件一:2024年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补助经费明细表.xlsx
2. 附件二:2024年瓯海区义务教育“教共体”补助经费明细表.xlsx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