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2〕21号)规定,我区拟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项目1项,现予以公示(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公示期限:从2024年7月22日起至7月28日,共7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3、受理科室和电话: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0577-88587020、0577-88587021
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报备表(202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瓯海区财政局,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总预算 | 备注 |
温州市瓯海区博物馆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 可移动文物保护 | 206.14万元 |
注:项目类别按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考古,可移动文物保护及文物保护科技项目,
文物平安工程项目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