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6日止, 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8507579;瓯海区民政局,电话88590868。
附件:瓯海区2024年度货币补贴转实物配租家庭名单的公示(第14批).xls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