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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24-76062
  • 文件编号:温瓯改拆办〔2024〕14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4-07-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签订党员领导干部“零违建”承诺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5 15:36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镇街开发区、区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强城行动”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继续严明“五带头六严禁”工作纪律,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拥护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带头拆除涉及自身的违法建筑;带头参与排查整治;带头参与法律法规宣传;带头引导亲朋好友支持配合“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严禁谎报、瞒报自身涉及违法建筑情况;严禁干扰阻挠执法部门依法推进“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严禁在专项执法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跑风漏气;严禁优亲厚友、乱打招呼、为他人充当“保护伞”并搞利益输送;严禁造谣生事、散布阻碍“三改一拆”专项行动的言论;严禁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为官不为、执行不力。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签订党员领导干部“零违建”承诺书活动。请各镇街、区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认真签订《瓯海区党员领导干部“零违建”承诺书》,7月25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区“三改一拆”办。 联系人:刘乐意,联系方式:13587656089

 

附件:1.瓯海区党员领导干部“零违建”承诺书

2.瓯海区党员领导干部“零违建”承诺书签订情况汇总表

 

 

温州市瓯海区“三改一拆”办

                         20247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党员领导干部“零违建”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强城行动”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继续严明“五带头六严禁”工作纪律,本人现就党员领导干部“零违建”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坚决不搭建任何形式的违法建筑。如有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本人将带头自行拆除。

二、如亲属有违法建设行为的,本人将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停止违法建设,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三、如果本人有建设违法建筑、阻挠依法拆违等行为的,自愿接受组织处置并切实予以整改。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人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

 

 

日期:2024年7月24

 

 

附件2

瓯海区党员领导干部“零违建”承诺书签订

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应签人数

已签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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