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瓯海区住宅小区垃圾收集房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泽雅镇:
现将《2024年瓯海区住宅小区垃圾收集房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瓯海区住宅小区垃圾收集房考核奖励办法
(试行)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指导居民垃圾规范化处置,保障垃圾收集房正常运维,逐步完善分类收储、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环节运行机制。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辖区内住宅小区垃圾收集房且符合以下要求:
1.垃圾收集房符合《温州市垃圾收集房建设标准》,具备“四有六标配”;
2.垃圾收集房落实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在开放时段有专人保洁管养;
3.垃圾收集房已安装监控设备并接入区平台。
二、考核内容
(一)设施设置。1.垃圾收集房醒目位置应设置管理制度、公示牌(内容包括投放时段、督导员姓名、联系方式),内容清晰完整无破损;2.集置点(接驳点)应设置公示牌,内容包括集置点(接驳点)字样、收运时间、收运人员、联系电话。3.按标准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分类设施完好、标识正确、规格统一等。
(二)宣传引导。1.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屏)、投放点分布图或示意图、宣传设施、标语等;2.镇街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每季度入户宣传户数不少于住宅小区总户数的25%,全年要求入户宣传覆盖率达到100%;3.镇街定期组织对垃圾分类管理员、督导员、社区工作者开展垃圾分类专场宣讲、公益讲座等培训活动,每季度组织专题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三)运维管理。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确保外观整洁、机构完整、标识清晰等;2.垃圾收集房用水、用电、排水系统正常,无安全隐患;3.垃圾收集房门窗、洁具、灯具、锁具、排风设施、除臭设施、监控设备等完好。4.集置点(接驳点)管理到位,垃圾收集容器外摆不超过30分钟,或收运后垃圾容器滞留不超过10分钟。
(四)人员管理。1.按要求配置垃圾分类劝导员,劝导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在岗期间规范穿着工作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岗;2.劝导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文件,坚持文明引导、规范用语、耐心劝导,避免因沟通不善导致矛盾纠纷;3.劝导员应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做到“应分尽分”,要进行开袋检查并破袋投放,避免出现混合投放情况;4.对“两撤两定两到位”实行后,个别居民可能出现的随意乱扔垃圾、投放时间外投放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导及督促改正;5.收运前,劝导员要二次分拣并对每日投放垃圾量进行统计,建立台账;6.对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避免混合收运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由执法中队介入予以立案查处。
(五)卫生环境。1.垃圾收集房周边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晾晒、乱堆物、桶外摆等影响整体美观的现象;2.垃圾收集房内整洁无垃圾散落,垃圾收集容器、清洁工具等定点摆放且放置有序等;3.垃圾收集房内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4.垃圾收集房内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逗留,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留宿;5.垃圾收集房内可回收物要做到日常日清,不堆积、不滞留。6.住宅小区整体环境整洁,无生活垃圾落地、环境脏乱等现象。
(六)分类实效。1.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基本养成定时定点投放习惯,非投放时间段无小包垃圾落地;2.各类收集容器(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内垃圾分类质量精准,无明显混投;3.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得到明显提升。
三、考核方法
社区、小区物业负责垃圾收集房运维管理工作;镇街和区分类办以垃圾收集房为单位负责考核,权重比例各为50%。其中:
(一)镇街考核(100分)。
属地镇街每半月至少对垃圾收集房管理情况开展1次实地考核,根据《居住小区垃圾收集房日常管理半月考核表》(附件1)赋分。垃圾收集房当月考核得分按当月内所有检查考核取平均值,并结合其相应权重比计算,作为当月考核得分。
(二)部门考核(100分)。
区分类办每月随机抽取各镇街辖区数量不等的垃圾收集房进行考核(2个月覆盖一次),根据《居住小区垃圾收集房日常管理考核表》(附件1)赋分,被考核的垃圾收集房当月考核得分按当月内所有检查考核取平均值,并结合其相应权重比计算,作为当月考核得分。未考核的垃圾收集房当月考核得分按当月内镇街辖区所有检查考核取平均值,并结合其相应权重比计算,作为当月考核得分。
(三)奖补停(扣)发标准。
垃圾收集房未落实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在开放时段没有专人保洁管养的,取消该垃圾收集房奖励资格。
四、考核奖励及结果运用
垃圾收集房月考核评分与奖励相挂钩,实行每月分档确定,按季度拨付镇街。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序号 | 月考核分值(x) | 奖励(元) |
1 | x≥90分 | 1500 |
2 | 80分≤x<90分 | 1000 |
3 | 70分≤x<80分 | 500 |
4 | x<70分 | 0 |
五、资金使用
1.考核奖励资金由各镇街用于垃圾收集房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2.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或采取其它方法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追回已奖补资金。
六、其他
本办法暂试行一年,最终解释权归瓯海区垃圾分类办所有。
附件:1.居住小区垃圾收集房日常管理半月考核表
2.居住小区垃圾收集房日常管理月考核表
3.镇街垃圾收集房检查记录表
4.垃圾分类收集房清单
温州市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街道 小区NO. 垃圾收集房管理半月考核表 | ||
项目 内容 | 评分标准 | 扣分 |
设 施 设 置 | 醒目位置未正确设置公示牌扣3分;公示牌应公示投放时段、督导员姓名、联系电话,每缺少一项扣1分。. | |
集置点(接驳点)未设置公示牌(可做移动式)扣5分,公示牌信息应包括集置点(接驳点)字样、收运时间、收运人员、联系电话。缺少集置点(接驳点)字样、收运时间一项扣2.5分,缺少收运人员、联系电话一项扣1分。 | ||
未配齐四分类收集容器的,每少一种扣5分。 | ||
小区内2色以上收集容器未成组摆放,每处扣3分。 | ||
分类收集容器规格统一,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 ||
宣 传 引 导 | 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屏)的扣3分;宣传栏应公示分类责任单位(物业/村社)、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社区以上监督投诉电话、生活垃圾收运信息(收运单位、联系方式、收运频次),没缺少一项扣1分。 | |
未设置垃圾投放点、集置点(接驳点)分布图或示意图的扣1分;点位图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 | ||
公示信息存在不准确、不清晰、不规范、有遮挡、外观破损老旧的扣1分。 | ||
镇街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每月入户宣传户数不少于住宅小区总户数的9%,全年要求入户宣传覆盖率达到100%,月度未达标的扣2分。 | ||
镇街定期组织对垃圾分类管理员、督导员、社区工作者开展垃圾分类专场宣讲、公益讲座等培训活动,每季度组织专题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季度末未达标的扣3分。 | ||
运维管理 | 出现桶身颜色不符合规范,桶脏,桶破,容器未密闭,无标志标识,标志标识不清、错误、未朝外(朝上),桶体前后标志标识不一致,垃圾满溢的每桶扣2.5分 | |
发现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不便于居民分类投放的,每处扣2.5分 | ||
垃圾收集房存在用水、用电、排水系统异常,有安全隐患的,每项扣5分, | ||
垃圾收集房存在门窗、洁具、灯具、锁具、排风设施、除臭设施、监控设备等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每项扣2.5分。 | ||
集置点(接驳点)摆放垃圾收集容器超过30分钟,或收运后垃圾容器滞留超过10分钟,每个容器扣1分。 | ||
人 | 未实施定时定点投放的扣6分;劝导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在岗期间规范穿着工作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岗,投放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的扣2分。 | |
劝导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文件,坚持文明引导、规范用语、耐心劝导,因沟通不善导致矛盾纠纷的,每次扣2分。 | ||
劝导员应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做到“应分尽分”,要进行开袋检查并破袋投放,避免出现混合投放情况(5分/次) | ||
对“两撤两定两到位”实行后,个别居民可能出现的随意乱扔垃圾、投放时间外投放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导及督促改正。(5分/处) | ||
收运前,劝导员要二次分拣并对每日投放垃圾量进行统计,建立台账。(10分/次) | ||
对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避免混合收运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由执法中队介入予以立案查处。(3分/次) | ||
卫 | 收集房周边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晾晒、乱堆物、桶外摆等影响整体美观的现象。(3分/处) | |
收集房内整洁无垃圾散落,收集容器、清洁工具等定点、有序摆放。(3分/处) | ||
收集房内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3分/项) | ||
收集房内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逗留,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留宿。(5分/次) | ||
小区内发现生活垃圾落地、环境脏乱等现象,每发现一处扣2.5分 | ||
分 类 实 效 | 非投放时间段,发现桶外丢包严重,未定期(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对垃圾房进行巡逻清理,每次扣5分 | |
各类收集容器(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内垃圾分类质量精准,存在明显混投的,每个容器扣2.5分 | ||
抽查3名居民知晓率,回答错误一个扣2分。 | ||
考核得分: 考核人员: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2 街道 小区NO. 垃圾收集房管理月考核表 | ||
项目 内容 | 评分标准 | 扣分 |
设 施 设 置 | 醒目位置未正确设置公示牌扣3分;公示牌应公示投放时段、督导员姓名、联系电话,每缺少一项扣1分。. | |
集置点(接驳点)未设置公示牌(可做移动式)扣5分,公示牌信息应包括集置点(接驳点)字样、收运时间、收运人员、联系电话。缺少集置点(接驳点)字样、收运时间一项扣2.5分,缺少收运人员、联系电话一项扣1分。 | ||
未配齐四分类收集容器的,每少一种扣5分。 | ||
小区内2色以上收集容器未成组摆放,每处扣3分。 | ||
分类收集容器规格统一,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 ||
宣 传 引 导 | 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屏)的扣3分;宣传栏应公示分类责任单位(物业/村社)、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社区以上监督投诉电话、生活垃圾收运信息(收运单位、联系方式、收运频次),没缺少一项扣1分。 | |
未设置垃圾投放点、集置点(接驳点)分布图或示意图的扣1分;点位图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 | ||
公示信息存在不准确、不清晰、不规范、有遮挡、外观破损老旧的扣1分。 | ||
镇街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每月入户宣传户数不少于住宅小区总户数的9%,全年要求入户宣传覆盖率达到100%,月度未达标的扣2分。 | ||
镇街定期组织对垃圾分类管理员、督导员、社区工作者开展垃圾分类专场宣讲、公益讲座等培训活动,每季度组织专题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季度末未达标的扣3分。 | ||
运维管理 | 出现桶身颜色不符合规范,桶脏,桶破,容器未密闭,无标志标识,标志标识不清、错误、未朝外(朝上),桶体前后标志标识不一致,垃圾满溢的每桶扣2.5分 | |
发现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不便于居民分类投放的,每处扣2.5分 | ||
垃圾收集房存在用水、用电、排水系统异常,有安全隐患的,每项扣5分, | ||
垃圾收集房存在门窗、洁具、灯具、锁具、排风设施、除臭设施、监控设备等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每项扣2.5分。 | ||
集置点(接驳点)摆放垃圾收集容器超过30分钟,或收运后垃圾容器滞留超过10分钟,每个容器扣1分。 | ||
人 | 未实施定时定点投放的扣6分;劝导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在岗期间规范穿着工作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岗,投放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的扣2分。 | |
劝导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文件,坚持文明引导、规范用语、耐心劝导,因沟通不善导致矛盾纠纷的,每次扣2分。 | ||
劝导员应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做到“应分尽分”,要进行开袋检查并破袋投放,避免出现混合投放情况(5分/次) | ||
对“两撤两定两到位”实行后,个别居民可能出现的随意乱扔垃圾、投放时间外投放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导及督促改正。(5分/处) | ||
收运前,劝导员要二次分拣并对每日投放垃圾量进行统计,建立台账。(10分/次) | ||
对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避免混合收运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由执法中队介入予以立案查处(5分/次) | ||
卫 | 收集房周边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晾晒、乱堆物、桶外摆等影响整体美观的现象。(3分/处) | |
收集房内整洁无垃圾散落,收集容器、清洁工具等定点、有序摆放。(3分/处) | ||
收集房内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3分/项) | ||
收集房内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逗留,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留宿。(5分/次) | ||
小区内发现生活垃圾落地、环境脏乱等现象,每发现一处扣2.5分 | ||
收集房内可回收物要做到日常日清,不堆积,不滞留。(5分/项) | ||
分 类 实 效 | 非投放时间段,发现桶外丢包严重,未定期(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对垃圾房进行巡逻清理,每次扣5分 | |
各类收集容器(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内垃圾分类质量精准,存在明显混投的,每个容器扣2.5分 | ||
抽查3名居民知晓率,回答错误一个扣2分。 |
附件3 | |||||||||
小区NO. 垃圾收集房检查记录表 劝导员: | |||||||||
序号 | 项目 | 检查项目 | ( )月第( )周 |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周六 | 周日 | |||
1 | 硬 | 垃圾收集房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巡查管理、定点督导,并接受相关部门或属地街道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 |||||||
2 | 垃圾收集房内按标准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分类设施完好、标识正确等。 | ||||||||
3 | 垃圾收集房内用水、用电、排水系统正常,无安全隐患。 | ||||||||
4 | 垃圾收集房门窗、洁具、灯具、锁具、排风设施、除臭设施、监控设备等完好。 | ||||||||
5 | 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屏)、投放点分布图或示意图、宣传设施、标语等。 | ||||||||
6 | 收集房管理制度、公示牌(内容包括开放时间、收运时间、分类标识、分类投放指引)、人员信息等公示于垃圾收集房醒目位置,清晰完整无破损。 | ||||||||
7 | 监 | 劝导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在岗期间规范穿着工作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岗。 | |||||||
8 | 劝导员业务知识熟练,坚持文明引导、规范用语、耐心劝导,无因沟通不善导致矛盾纠纷情况发生。 | ||||||||
9 | 镇街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 | ||||||||
10 | 劝导员应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做到“应分尽分”,要进行开袋检查并破袋投放,避免出现混合投放情况 | ||||||||
11 | 劝导员对“两撤两定两到位”实行后,个别居民可能出现的随意乱扔垃圾、投放时间外投放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导及督促改正。 | ||||||||
12 | 劝导员对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避免混合收运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 | ||||||||
13 | 收运前,劝导员要二次分拣并对每日投放垃圾量进行统计,建立台账。 | ||||||||
14 | 卫 | 垃圾收集房周边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晾晒、乱堆物等影响整体美观的现象。 | |||||||
15 | 垃圾收集房内整洁无垃圾散落,垃圾收集容器、清洁工具等定点摆放且放置有序等。 | ||||||||
16 | 垃圾收集房内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 | ||||||||
17 | 垃圾收集房内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逗留,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留宿。 | ||||||||
18 | 垃圾收集房内可回收物要做到日常日清,不堆积、不滞留。 |
附件4
垃圾分类收集房清单
序号 | 镇街 | 小区 | 管理责任单位 | 户数 | 垃圾房名称(编号) | 是否符合四有六标配温州版垃圾房 | 照片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