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锵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组建村级环保督察员的建议》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美丽瓯海”迈出坚实步伐。您的建议对于加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实际意义,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社会化、管理公众化,弥补长期以来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环保力量不足,增强政府和社会合作共治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针对您提出的三个建议,我局下步将开展如下工作:
一、组建队伍,开展试点
大力宣传引导村民群众积极参与,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工作经验、学历水平、年龄结构等因素,优选督察人员,建立符合实际、科学高效的村级环保督察员队伍。将从郭溪街道中挑选社区(村居)作为村级环保督察员示范点进行精心打造,营造群众环保督察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进而辐射全街道(镇)、全区。
二、组织培训,规范管理
采取开展专项培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村级环保督察员在环保知识、法律法规、环境督察业务常识等方面的认知,提升他们对于环保督察基本流程、方法的了解和准确评估环境问题的能力,增强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事业心。收集和梳理相关已出台的制度、机制和政策,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初步制订村级环保督察员试点工作方案,针对人员管理存在的不足和实际督察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实践中逐步进行完善。
三、健全机制,注重长效
根据《瓯海区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及《瓯海区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实施细则》,给予村级环保督察员一定的资金奖励。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村级环保督察员的沟通联系机制,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村级环保督察员进行宣传和表彰工作。及时总结评估村级环保督察员的成效与经验教训,努力把那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逐步提炼、概括并上升为规章制度,使村级环保督察员真正在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林爱月,联系电话:057********13
附件:《村级环保督察员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