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路径,日前,我区结合政府投资监管实际,出台了《瓯海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综合效益。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瓯海区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按照前期深化、过程规范、成本管控、投资有效的原则,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在事前管理环节,要实行储备管理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的重要基础。并通过加强项目入库审核、落实负面清单,把好入库源头质量关。特别是对学校、医院、安置房、市政道路等不同专业工程,建立分类限额设计标准。按照集中申报项目计划、开展事前绩效评审、实行部门联合会审的流程加强项目事前管理。
在事中监管阶段,要求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管理,健全单位财务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活动。同时,要严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调整,严格工程变更和概算刚性约束,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运行监控,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重点关注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实施、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有无滞后、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发生偏离、有无存在违规支付等问题。
此外,该《办法》还对项目事后管理加以明确。通过强化工程结算监督和规范竣工决算审批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计划每年开展绩效自评、绩效复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预算安排、加强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相关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