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定国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住宅区国有配套公共建筑设施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关于加强住宅区国有配套公共建筑设施管理的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建设施的公共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加快确权速度。1.区资规局已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公建设施移交管理的文件精神将上述工作落实到位,并已将地块公建设施的《移交协议书》列入建设用地复核验收的收件材料之一;2.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瓯海办证处为进一步提升公建设施不动产登记效率和便利,在不动产房地首次登记阶段,即对公建设施实行“应登尽登”,建设单位出具意见后,可由公建设施接收部门单方直接申请登记,并积极主动对接税务部门,争取公建配套移交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目前已告知公建设施相关归属部门搜集材料进行不动产权证办理;3.公建设施的产权登记已列入《瓯海区国有资产资源盘活三年行动方案》中的任务目标,当前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区财政局共同牵头,对瓯海区的公建配套设施进行排摸梳理,督促各镇街进行产权办理,制定盘活方案。
二、严管侵占设施。1.针对被侵占房产,进一步完善房产管理协作制度,以2023年省委巡查“七张清单”安置房管理问题整改为契机,形成由区财政局牵头,各国有集团和镇街等责任单位分头开展的日常协作模式,并联合区委巡察办等单位开展房产巡查,加强对房产管理的高频次巡查、高标准监督、零容忍整治,及时上报问题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有效推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治。对出租、使用以及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按事权单位分为15张整治清单,由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单位“一把手”组成的安置房管理整改跟踪问效机制,加大监督频率和督办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应改尽改、能快尽快”。坚持柔性整改和刚性整改同步推进,一方面对因政府政策、设计、建设等方面引发纠纷导致的房产侵占、租金拖欠等方面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对涉及群众开展“一对一”沟通、“点对点”化解,以争取群众信任有力化解纠纷,另一方面由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对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彻查彻究,严厉打击,自2023年以来推动党政纪立案8人,谈话提醒23人。2.针对闲置的公建配套设施,根据《关于实施“拓源提能”计划加快推进社区经营收入实施方案》,全面厘清各社区资产状况,明确社区配套用房、部分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房产以及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信息。梳理出一部分闲置、低效、有潜力、可利用的社区存量资产,逐项制定盘活提效办法,通过配套用房(闲置用房)出租、闲置用地、闲置用房盘活等方式,实现社区资源整合和空间集约利用。通过社区统一管理、使用、收益的方式,做强社区资产,提升社区内生力。
三、严禁功能改变。针对公建配套设施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擅自改变功能等存在的问题,探索优化社区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我造血功能。探索“大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牵头、社区参与,与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合作成立强社公司,采取单个社区兜底或多个社区连片,以劳务承包方式承接小区道路维护、绿化管护、小区保洁、安保后勤等服务项目。探索推进“国企+社企”的合作运营模式,对国企物业公司承接的居住小区,可由国企物业公司指派物业经理人、提供业务指导,具体服务由本地社区物业公司承接。重点创新开拓体育健身、为老服务、早教托育、课后托管、邻里食堂等服务,同时鼓励成立物流运输、市场推广、服务就业、物业管理等专业服务公司。支持社区利用存量用房、配套设施等集体资产,通过房产租赁、停车“微循环”、物业服务等增加社区经营性收入,以收益反哺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以市场化改革激活社区资产,持续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
最后,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虞希韦,联系电话:0577-88599809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