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公共利益需要,现需收回甬台温铁路温州瓯海段主线工程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部分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甬台温铁路温州瓯海段主线工程,批准文号为国土资函〔2009〕1212号,涉及收回土地面积75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铁路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市瓯海测绘工程院出具的T2024-08013号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其相关补偿,由瓯海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