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现需收回温州高铁新城横塘河、潘桥河河道治理及周边滨水绿地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温州高铁新城横塘河、潘桥河河道治理及周边滨水绿地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80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市东瓯不动产测绘规划有限公司OHGD-2022-009号供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不涉及相关补偿。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