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光:
你户坐落于岩二村景山东路149号、卢宅巷16号的房屋已于2018年1月8日与本机关签署了《产权调换协议》(协议编号:YE007、YE033)。你户于2018年4月27日认购温瑞景园3幢402室住宅安置房壹套、温瑞景园3幢602室住宅安置房壹套,总计住宅安置房贰套(计建筑面积387.72平方米,最终测绘面积387.72平方米)。你户所认购的上述住宅安置房总价为人民币1398984元,扣除相应抵扣、已缴金额后,你户尚需缴纳购房款人民币226054元,详见附件《仙岩街道岩一、岩二、仙北、仙南、河口塘、下林垟等村危旧房(温瑞景园)住宅安置房结算清单》。
因你人在国外,我街道于2024年12月20日向你国内居住地邮寄送达《购房款结算通知书》,但非本人签收,后又通过微信送达《购房款结算通知书》,你依然拒收。因上述方式均无法成功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购房款结算通知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直接到仙岩街道拆迁现场办公室(地址:仙岩街道仙竹路588号,联系电话:0577-55561664、13868808928)领取《购房款结算通知书》原件并办理安置房结算。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仙岩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