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兰香、苏良西:
你户坐落于岩二村复兴路1弄9号的房屋已与温州市瓯海区南塘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签署了《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协议编号:C-A-07-001),并经温州市中诚公证处公证。你户于2012年8月13日认购定位了温瑞景园7幢705室住宅安置房壹套(计建筑面积75.67平方米,最终测绘面积75.67平方米)。你户所认购的上述住宅安置房总价为人民币152972元,你户尚需缴纳购房款人民币152972元,详见附件《温州市瓯海区南塘大道(仙岩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拆迁安置房结算分表》。
因你人在外地,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不到你本人,且所在村居无你现居地址,我单位无法对你进行文件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购房款结算通知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直接到仙岩街道拆迁现场办公室(地址:仙岩街道仙竹路588号,联系电话:0577-55561664、13868808928)领取《购房款结算通知书》原件并办理安置房结算。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仙岩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