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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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起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曾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镇人口普查办普查员、农机服务站职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镇(街道)党政办副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2003.08--2005.12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党政办主任;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党工委委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现任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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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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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工作。制定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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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局党组及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搜集应对工作。负责联系区政府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之间的法治工作事项。规划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财务、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转移支付资金及建设投资资金的使用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警车管理等工作。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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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市瓯海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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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治区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二)指导监督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刑事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三)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局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协调本系统应急、维稳、突发性事情处置工作;

    (六)负责全区监地衔接工作;

    (七)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统筹指挥中心工作,推进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和运行工作。

  •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执法投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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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行政执法投诉中心(区行政调解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做好有关行政执法投诉、行政调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制定有关行政执法投诉、行政调解的工作制度。

    (二)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辖区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

    (三)调查办理投诉案件,统计分析全区行政执法投诉、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四)协助督促各部门及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或处理案件中的争议,组织调处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的争议纠纷。

    (五)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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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争议等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论证、起草、审核、解释、清理、汇编、公开以及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管、指导。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全区有关部门、镇(街道)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管理监督律师、仲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性工作和警车管理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发展大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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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督电话:

    0577-88172570

  • 联系电话:

    0577-88526447

  • 传  真:

    0577-56821072

  •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地  址:

    瓯海区行政中心8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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