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接待、保密、后勤、财务、人事管理、外联协调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纪律监督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稿。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与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相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工作。参与行政审批有关的技术审查工作,并负责综合协调落实。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负责组织“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拟订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规范、信息公开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政务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
(一) 负责全区城乡危险房屋治理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房屋安全管理人员、 鉴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 承担全区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化管理及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行政辅助工作。
(三)指导全区农房改造建设工作并参与相关政策的研究。
(四) 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 负责对区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 监理、 工程货物等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 负责区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补充答疑文件) 、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的具体事务工作。
(三) 负责对区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 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与招标代理活动监督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 负责区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 负责区本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
(七) 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等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牵头指导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参与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住房制度改革。
(三)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等工作。
(五)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住房设计、建设、安全管理及危房改造。
(六)监督执行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七)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市建筑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八)负责并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工程设计和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九)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物业服务业等行业管理。负责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培训工作。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乡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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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857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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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30-12:00,14:30-18:00(夏令时)
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行政服务中心11号楼9-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