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温州市瓯海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民宗局局长、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委主任、科教文卫体工委主任;温州市瓯海区丽岙镇人大主席、瓯海区丽岙镇党委副书记;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镇党委委员;温州市瓯海区委办公室机要科科长、区委机要科副科长等职。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新闻宣传、审计结果公告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承担区财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大数据审计发展管理等工作。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纪委(区监委)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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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6119883(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0577-88534342
无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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