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之豪,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曾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文教卫办、综治办职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政法办副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综治办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副镇长候选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副镇长;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两新工委副书记(兼);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两新工委副书记(兼),郭瞿工贸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局局长(兼);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两新工委副书记(兼),郭瞿工贸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局局长(兼);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主任科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中心主任等职。
指导、推动、协调全区企业的境内外上市工作,积极培育上市资源,制定和落实改制上市鼓励政策,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指导;协调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风险处置的应急机制;负责辖内境外上市公司的监管;参与对证券类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信誉评价;负责协调推进地方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的发展;引导保险机构开展金融创新;联系证券机构、保险机构、股权投资、产权交易(资本类)等机构;牵头推动股权投资业发展,综合协调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具体工作;牵头协调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参与研究全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协调债券融资等相关的融资工作。
牵头负责对相关民间金融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经营约束、监督检查、违规处理,处置和应对突发事件;负责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和其他各类投资公司等民间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对相关民间金融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负责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寄售行和其他各类投资公司监督和管理;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商行等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专项检查;配合相关金融监管和其他管理部门开展对地方金融机构的专项管理;聘请第三方组织对相关民间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协调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推动全区金融产业发展,推进全区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服务平台,加强与在瓯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协助推动全区新兴金融产业发展,配合参与研究全区政府性投资政策。
(二)拟订推动建立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区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协调和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革发展。推动各类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
(三)参与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具体工作。协助组织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工作。参与研究政府性重大投资的融资方案。负责推进金融业相关试点具体工作。
(四)组织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工作。参与推进“一带一路”、长三角等金融战略协调发展。
(五)参与推进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开展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全区金融业、地方金融组织的综合统计和技术分析,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七)负责开展企业金融风险处置服务工作,协调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债务化解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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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5335192
0577-88599610
0577-86097095
夏令时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81号A3幢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