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司法、法制、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动产管理、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大建大美、城市中心区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区住建局、区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城建咨询办(规划编研中心)、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瓯海新城建设集团。
联系:温州铁路南站综管中心(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瓯海办证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瓯海管理部。
金剑欣,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曾任泽雅镇镇长助理、党委委员,茶山镇(街道)党(工)委委员,潘桥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副主任,梧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潘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潘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潘桥街道党工委书记,两新工委书记(兼),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