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由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发改中心工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和联系,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重点围绕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商品价格监测分析、信用建设等领域,依托各政府门户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79条,重大项目信息59条,商品价格监测信息48条,信用建设类信息3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17条。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条,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发布重大行政决策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6件,其中信函申请14件,网络申请2件,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规划计划、建设项目等方面,办结1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审查纳入政府信息制作过程,做到发布流程追溯可查。有序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定期审查,动态调整公开内容,对已废止或失效文件进行有效性标识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瓯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同步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电子化公开,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发改、粮食、人防领域最新动态。同时,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同时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此外,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多样化;二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着力于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增强公开信息可读性,持续拓宽政策解读渠道,全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