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 2023年度政务公开年终考评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收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瓯海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53219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包括人事信息、工作信息、工作计划与总结、各季度重点工作执行与落实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供销合作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供销合作社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分工,由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督查信息公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明确办公室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政府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内容维护、组织协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供销合作社每月定期对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关栏目进行排查和充实,积极配合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及时对空缺的栏目和不规范内容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加强单位内部培训宣传工作,接受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网站功能使用的调整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导致部分信息发布滞后,如是动态类信息滞后时限太长不再有新闻价值,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发布,导致2023年发布信息总数相对较少。

(二)改进方向:时常关注群工作信息,如一段时间内主动申报信息较多但一直未发布的,要及时与区数据管理中心联系,了解未能发布的原因。平时要及时掌握最新的使用功能,确保上报信息都能够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