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瓯海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收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医疗保障局瓯海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医疗保障局瓯海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619568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截至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坚决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按期公开领导分工、机构文件、行政执法、政务动态、工作计划、财政预决算、工作报告等信息的发布更新工作。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通过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2023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做好对外发布工作,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职责范围,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需要发布或者更新的政务公开内容加强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安瓯海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视频号等平台定期发布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府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定期检查发布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依法依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中,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积极成绩和显著进步。然而,我们也认识到还有改进空间,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方面需要作出更多努力。我们将致力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在丰富公开形式方面寻找新的途径。未来,我局将持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响应区政府的指导,并且认真借鉴其他单位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以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计划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重点关注公众关心的重大、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将确保将公众最关注和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通过提升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我们致力于为群众提供一个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